清算期间法人主体资格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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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经营管理一个公司是比较复杂和困难的,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则可能导致公司的破产。公司破产,也就是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一般情况下应当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来确定债务的清理。接下来,本站小编将针对清算期间公司法人主体资格的问题作出详细介绍。

清算期间法人主体资格是什么

一、规定清算期间法人主体资格是什么

法人清算期间的主体资格问题。以公司为例。

我国《公司法》第186条的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 与 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所以公司存续意味着主体资格的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清算范围以外的活动。

强制清算期间,被申请人法人资格存续,但不得开展与强制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清算组决定开展确与强制清算有关的经营活动的,应报人民法院批准。

二、什么是公司清算

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时,为终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和程序。

(一)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依照破产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二)非破产清算

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法人在资产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进行的清算, 非破产清算又分为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普通清算即公司自行清算,是公司在没有法院干预和债权人参与的情况下,通过清算人自主自觉的行为进行清算,而特别清算则是指在某些法定的特殊情形下,通常为清算遇有显著障碍时或者存在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下适用的清算程序。

(三)自由清算

任意清算也称自由清算,即指公司按照股东的意志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清算。此种清算一般没有先后程序规定,也无论是否能足额清偿,不能清偿的债权不因清算结束而消灭。任意清算通常适用于人合公司、无限公司。

三、为什么要进行公司清算?

公司清算的重要性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公司往往由多人控制,股东众多,而且随着公司经营步入正轨,所有权和经营权发生分离,公司董事、经理开始掌握公司控制权。因此,为了防止实际控制公司的董事、经理或控股股东在公司终止之前私自处分公司财产或不公平地分配公司财产,保护公司股东利益,以法定程序对公司财产进行公平的清算就显得尤为重要。

2、公司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以其投资额为限,股东不再对公司债务承担任何责任。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进行清偿,因而公司财产是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障。在公司终止前依法定的清算程序以公司财产对债权人进行清偿,能够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经济秩序的稳定。

3、公司终止不仅影响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还会影响许多利益相关人的权益,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公司职工。为了保障公司职工的合法利益,也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分配公司财产。

综上,清算会影响多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是公司终止的必要步骤。不经清算即终止公司不仅程序不合法,更要承担相应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计算期间法人主体资格的相关问题,通过小编的介绍,如果公司破产,为了实现公司的解散,终止,公司清算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但是,我国公司法规定,在公司进入清算程序期间,公司法人仍然具有主体资格,但公司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经营活动。